至06年10月,她們一家為免員工知龔有病,會在員工上班前,接載她到華懋總部;在醫院治療後,也會選在晚上回公司。她在寫字樓會自己慢慢步行,不想他人扶她;即使氣喘,上落頂樓住所樓梯,也靠自己,但其秘書會在樓梯口準備有轆的椅子推她回住所。
06年10月立遺囑前,龔因心說龔已基本上不吃東西,因為一吃就吐。立遺囑前一天,她說跟建築部主管王錦添巡視地盤,令龔因心擔心不已;立遺囑當日,她曾見過龔如心,知她很不適。後來龔如心真的上不了樓梯,便靠保安員抱她上樓。至11月,龔如心更要插鼻喉,不能進食,嘔吐不止。
不過,代表陳振聰的資深大律師夏利士指,龔如心在06年10月16日,仍能自行穿衣起床,與王永祥及吳崇武見面;她又會關心如心廣場及邵逸夫基金的事;甚至在07年3月,仍能決定捐款3,000萬元予中國社會工作協會,故質疑龔因心誇大胞姊病情。龔因心否認,說一直陪在龔的身邊,對其病情甚為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