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稱海域化工的香港資源08年中進行債務重組時,引入徐傳順、黃英豪及尹應能三人為股東,徐與黃是香港資源執行董事。不過,根據港交所資料顯示,徐傳順自09年不斷減持,持股量由6%不斷減少,當年底的持股量降至0.18%,單計港交所披露的減持資料,套現共4800萬元。
香港資源昨日公佈,徐傳順因沒有在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48(1)(a)條指明期間內,履行須通知港交所及該公司,他不再持有公司股票的披露責任,因而被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判罰款。此項不披露事項主要與徐傳順當時在香港資源大股東PerfectAceInvestment權益有關,徐傳順稱不披露因誤解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