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渡惡法】民陣立會示威區集會 追究「克警」濫權

蘋果日報 2019/06/23 13:10

民陣引渡惡法警察濫櫂

【新增動新聞】
政府漠視民意拒撤回「送中」修例觸發多次警民衝突,其中6.12當日警方更出動催淚彈、布袋彈及橡膠子彈鎮壓示威者,甚至涉嫌有違既定指引,向示威者頭部開槍。民陣批評「警方制度以及文化的腐敗表露無遺」,希望透過現有制度投訴警方,並將香港警察濫權情况帶到國際,讓政府面對國際壓力。民陣今日晚上8時,在立法會示威區參與「追究警察濫權集會」,果燃台將進行直播。
直播重溫
民陣晚上在立法會示威區舉行「追究警察濫權 暴力鎮壓市民」集會,約700人參加。大會除播放612當日警隊暴力對待示威者的短片,曾被警員毆打和法律界人士亦到場分享。不少市民在立法會「煲底」席地而坐,露天廣場亦坐滿參加集會的市民。
雨傘運動期間被警司朱經緯揮棍襲擊、近年鮮有公開露面的鄭仲桓也到場分享。他憶述被襲後覺得「好嬲」,即時重返現場也找到襲擊他的白衫警員,但隨後透過傳媒找到事發時的片後,即透過朋友找到義務律師團隊提告。
鄭仲桓指,在灣仔報案室落口供後,警方初時稱只交至投訴警察課。但他律師提出,應作刑事案件處理。惟事件拖拉幾個月後,還是先交予投訴警察課,而投訴警察課和監警會亦拖拉多次,最終在社會壓力下才作刑事處理。
鄭仲桓坦言,案件處理期間,警方很少與他跟進情況,多是經傳媒查詢才得知進展。投訴警察課只是「自己人查自己人」,監警會亦是「無牙老虎」,且委員由特首委任。作為過來人,他認為政府應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警方612處理手法。他亦提醒市民有需要時,應盡量留下現場短片作證據,找律師協助。
七警案當事人曾健超則強調,市民若遭警員暴力對待,「不要投訴警察,而是要刑事調查」。他解釋,一旦個案交由投訴警察課處理,事主投訴的內容,會讓被投訴的警員得悉。他提醒,事主要堅持取得屬警署的報案編號,而非投訴警察課的編號,有需要時亦可向值日官備案。事主亦不需要提供不必要的資料,以免反被追究。
大律師石書銘說,法律賦予警員權力執法,若被警員截查身份證,市民需要配合,並按警方要求提供姓名和地址,以免成為被拘捕的理由。若在參加公眾活動時被捕,不應告訴警員手機密碼。若警員稱需緊急檢查手機資料,則先要求律師在場,「好多時就係蝦啲無律師、對自己權利唔清楚、大你兩句就驚嘅人。」他提醒,無論是被警員搜身或拘捕,最好拍片記錄過程,保障自己,「拍片記得一take過,由頭到尾,唔好cut機。」
民權觀察觀察員Charles指,民權觀察除在早前集會現場觀察外,兩個多星期以來亦收集了不少短片和相片。他認為,現時警方在使用過度武力上,已不是個別警員問題,而是由上到下,由指令和前線,都出現漠視人權的情況。他呼籲市民可向民權觀察提供被警員暴力或不恰當對待,除幫助他們製作報告,將警員執法過程向國際社會公開,同時亦要爭取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處理。
曾任監警會委員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黃碧雲稱,相信獨立調查委員會和監警會工作可雙軌並行。她說,如在衝突中疑被警方不合理對待的市民,需親自到投訴警察課作出投訴,並應帶同相關未經剪接的片段及照片,增加成功機會。她指,被警員毆打屬嚴重投訴,「無可能用調解方式解決」,相信612事件會由監警會中嚴重個案委會會處理,又斥速龍小隊無編號是不可接受,但即使不清楚涉事警員身份,苦主也可投訴,呼籲民陣協助收集現場片段等證據。
「長毛」梁國雄指,港英政府在過往3次暴動,都有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找出暴動成因。他強調今次警民衝突後,政府須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除了調查警察使用暴力,亦要查出林鄭月娥如何「禍港」。
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恆手執聲稱「警察受傷,示威者是暴徒」的單張,指相信保皇黨已發動機器,抹黑群眾運動。他鼓勵市民落區,向所有人說出真相。他又承認民陣有不足之處,行動決策或會較保留,但「民意戰不能輸」,呼籲市民參加周三晚(26日)、G20前的民陣集會,並在7.1再次上街。陳會見傳媒時補充,已就周三集會向警方申請「不反對通知書」,雖未收到警方回覆,但預計警方會批准。他又指民陣相信群眾,不會估計當日參加人數。至於周三集會後會否有後續行動,民陣暫時未有決定。
大學生丘小姐表示,想了解後續行動,故前來參與。她透露,6月19日凌晨及12日也有岀席當日的抗爭行動,更親歷「中信圍困」事件。她表示,當時參與民陣於中信大廈外和平集會,突然間遭受到多枚催淚彈的施襲,她和朋友立即走到中信大廈內暫避。她形容,當時擠迫情況如「沙甸魚」一樣,有不少人受傷,甚至哮喘病發作,「啲人係咁拍門想入嚟,但(大廈內)已經爆晒,好多人嗌救命」。她續說,當時走到頂層,室內瀰漫催淚彈刺鼻的味道,及後她和朋友再經天橋逃生,「全部人好似鐵達尼號咁走難」。她認為,警方採取強硬手段清場是想洩憤,及想盡快完成他們工作,直言「警察合法、揸正權力咁做,你梗係覺得好驚」。
她稱會考慮作岀投訴,但指要視乎是否存在獨立機構讓她投訴。她又指如果投訴後,政府最終秋後算帳也是避無可避,「我嘅自由與佢嘅施壓係毫冇關係,我仍然想行駛(權力)」。她促請政府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整個事件,包括當日示威者行動及警方是否有濫權,長遠應檢討監警會等制度是否能夠監察警權。
不願上鏡、仼職動物護理員的陳先生表示,參與集會是想了解警察的權力,往後參與行動時可保護自己或身邊人。他指,6.12當日放工後才到中環,雖未有親身目擊到濫權情況,但看到電視片段,甚至有朋友親歷「中信大廈圍困事件」,最深刻是看到有救護站被扔催淚彈,「警方應避免咁做」。他認同,政府應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整個事件,又指監警會成功檢控例子不多,未必能發揮監察警權效用,「調查委員會都可以還佢哋(警方)一個清白」。
另一不願上鏡、仼職工程的鄭先生表示,從媒體直播等片段了解當日情況,包括警方濫用武力情況,最深刻是有示威者受到催淚彈襲擊後,在沒有作出攻擊的情況下,被數名防暴警察按在地上,用警棍對該名示威者拳打腳踢,「呢個行為完全冇需要,因為已制服示威者」。他又指政府應設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整個事件,「佢哋上司(而家)仲選擇包庇,認為情況係好合理,所以(6.12事件)一定要徹查清楚」。
民陣宣布集會結束後,大部份參加者已散去,立法會「煲底」僅有約20人繼續留守,氣氛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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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G20「Free Hong Kong」集會
日期:6月26日(三)
地點:愛丁堡廣場
時間:20:0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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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做選民 7月2日截止
登記方法:
。親身取表填寫及郵遞
。網上登記(可用手機登入,在選舉事務處網頁打開REO-1表格,使用免費手機應用程式Adobe Fill & Sign打開表格,再按指示填寫資料,按儲存文件並以點擊分享,再電郵至 [email protected]
詳情可參閱選舉事務處網頁:
https://www.reo.gov.hk/ch/voter/gcnr.htm
市民可從以下網址查閱選民資格:
https://bit.ly/1PAPC7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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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樹雄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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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仲桓(右)指投訴警察課只是「自己人查自己人」,監警會亦是「無牙老虎」,且委員由特首委任。黎樹雄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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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健超(白衣右)則強調,市民若遭警員暴力對待,「不要投訴警察,而是要刑事調查」。黎樹雄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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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碧雲相信獨立調查委員會和監警會工作可雙軌並行。黎樹雄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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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國雄認為,獨立調查委員會除調查警察使用暴力,亦要查出林鄭月娥如何「禍港」。黎樹雄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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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恆手執聲稱「警察受傷,示威者是暴徒」的單張,相信保皇黨已發動機器,抹黑群眾運動。黎樹雄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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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語治療師盧小姐表示,有朋友參與中信大廈外集會,催淚彈落點與她的朋友相距幾米內,最深刻是朋友說一句:「我(她的朋友)嗰刻真係會死,政府好似嘗試殺佢」。她認為,警察或政府應該保護市民,但當日情況好像相反,建議政府成立第三方的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整個事件,「監警會都係警察內部人調查,官官相衛,作用不大」。江智騫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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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樹雄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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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智騫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