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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暴之戰】鯰魚整粟米石斑飯 海關拘鼎天等7食肆董事及店東

蘋果日報 2020/03/30 19:50

海關粟米石斑飯商品說明條例鼎天茶室

政府疑近日清算黃色經濟圈?多間「黃店」近日被警方、海關、食環署等部門,以各種名義進行拘捕或搜查。龍門冰室紅磡分店今日遭到警察「踩場」,意圖驅散在店外等待外賣的顧客;光榮冰室昨日半小時內遭警兩度「掃場」;稍早前(27日)大埔黃店鼎天茶室老闆Ben則遭海關帶走,指其售賣的「粟米石斑飯」沒有石斑,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海關今日(30日)公佈,於27日於全港多個地區採取行動,針對店舖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其中共7名人士被捕,涉及5名食肆的董事及2名店東。

海關指,早前派員在各區進行試購,將在不同食肆的「石斑」及「鮑魚」的食品送往政府化驗所作檢驗,證實當中14個聲稱為「石斑」及6個聲稱為「鮑魚」的食品,分別為鯰魚及魷魚,與聲稱的不符。之後海關採取行動,在7間分別在上水、大埔、葵涌、油麻地、土瓜灣、灣仔及鰂魚涌的食肆,拘捕6男1女,年齡介乎47至62歲,當中5人為食肆的董事及2人為食店東主。

早於2016至17年,海關曾經放蛇到富臨漁港購買「粟米石斑飯」化驗後,證實用是以鯰魚塊扮石斑塊,富臨的經營者「中新香港發展有限公司」多間分店共票控8項控罪,最後作出書面承諾不再重犯,換取律政司撤控。去年屯門綠茵餐廳與供應商,分別用鯰魚塊冒充「龍脷柳」、再用龍脷柳冒充石斑,餐廳經理和凍肉供應商東主判罰款4,000元及6,000元。

根據《條例》,任何人在營商或業務過程中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或管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銷售用途,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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