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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盤工人與三名女童非法性交致一懷孕 專家指重犯機會非常高 官斥毫無悔意判囚九年

蘋果日報 2019/12/12 13:01

非法性交黎永達

地盤工人一年內先後結識三個女童,並與她們非法性交,更導致其中14歲女童懷孕產子。工人早前在高等法院認罪,心理學家評估他重犯機會非常高。法官今判刑時亦指被告早有前科,曾入獄14個月惟未學懂教訓,重犯已成事實;而事後被告亦毫無悔意,甚至歸咎其中兩個女童外貌成熟和採取主動,案中有一次在公園性交甚至近乎強姦,最終就五項非法性交罪共判監九年。
被告黎永達(27歲)聽到刑期後略顯意外。他早前承認五項罪名,包括兩項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涉及案發時13至14歲的女童Z,最高可判監5年;另外三項與13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涉及12歲女童X和Y,最高可判終身監禁。被告原被控強姦X,後來控方接納他改為承認非法性交罪。
稱日後會查證女童年齡後才性交
辯方求情指,三名事主年齡與被告相差不算太遠,而懷孕事主與被告是男女朋友關係。法官潘敏琦則指,與16歲以下女童交往並無問題,只是發生性行為便屬犯法。被告已有前科,今次事後仍向心理學家表示,認為不論年齡,只要對方同意便可性交,可見沒有吸取教訓。辯方回應,被告承諾日後會查證女童年齡後才性交,他亦決心照顧兒子,惟盼被告成為人父後變得成熟。
事主的創傷評估報告指出,X欠缺自信,因要準備出庭作供而影響生活,事件遺下陰影,需要心理學家協助。Y則自責上了被告家中過夜,令自己成為受害人;她本來擔憂懷孕,但憂慮隨時間消退。至於懷孕誕子的Z則拒絕會見心理學家,不過法官指她如此年輕便成為母親,不難估計她所受的長遠影響。
心理學家指出,不夠證據評估被告是否戀童,但指他渴求性行為,性觀念扭曲,重犯機會非常高,需要接受治療。法官亦指,被告於2014年曾因與12歲女童性交,判監14個月,惟他沒學懂教訓,再犯本案,可見他偏好未成年少女,重犯已成事實。被告事後仍稱不知道事主年齡,還聲稱X和Y採取主動,嘗試淡化罪責,沒有悔意。法庭須向社會表明,任何人都不可利用女童滿足性慾,案例指非法性交判刑要有阻嚇力。
事主誕子暫交由寄養家庭照顧
案情指,被告於2017年1月結識13歲事主Z,兩人成為情侶並同居,兩度性交,其中一次沒用安全套。同年12月,已屆14歲的Z發現懷孕,向社工求助。Z去年誕下兒子,暫交由寄養家庭照顧。
另一名事主Y於去年2月兩度上被告家中過夜,發行性行為。Y及後擔心懷孕,同年6月向社工披露案件。被告被捕後稱在公園認識Y,不知其年齡。
X的案情則較為嚴重,法官形容為「接近強姦門檻」。去年被告透過朋友認識X,5月19日凌晨3時,被告原定接X去見共同朋友,但變成買啤酒到屋邨公園聊天。其間被告喝酒後稱喜歡X,雖然X表明對被告沒有愛意,被告仍繼續觸摸X,更把X抱到一張石檯上性交。最終被告察覺附近懷疑有人才停手。
【案件編號:HCCC227、228、352/19】
記者 勞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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