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暴之戰】用會員身份買麵包露行蹤 警索資料上門拘控涉襲警家庭主婦
襲警大埔超級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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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3日,網民發起「香港人反警暴 七區緊急行街」,其間防暴警闖入多個商場,引起混亂。48歲家庭主婦在大埔超級城參與集會後,因以會員身份購買麵包,遭警方追查資料,三個月後遭拘控以襲警罪,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黃國輝應控方申請,押後到4月29日再訊,等待警方調查。女被告獲准以5,000元擔保外出,其間須守宵禁,並禁足大埔超級城C區。
據了解,警方聲稱根據山崎麵飽的會員卡資料,追蹤到被告地址,繼而上門拘捕她,有傳媒就此報道。山崎麵飽傍晚在fb專頁作出嚴正聲明,指警方曾於今年1月發信要求公司提供有關人士的會員資料,但由於信件並非正式法庭手令,因此公司並無作出任何回應;況且翻查該會員的資料庫後,發現該會員根本未有填寫地址,山崎根本沒可能向他人提供。山崎強調,基於個人私隱條例,絕不會在沒有有效法律文件要求下,透露會員資料予第三方。有關失實指控對公司帶來很多負面影響,山崎深表遺憾,並會與法律團隊商討,再作跟進法律行動。
女被告陳美霞被控於去年11月3日在大埔超級城C區襲擊警員X。辯方反對控罪書內以匿名方式隱藏警員身份,裁判官就此項申請押後至下次提堂時處理。控方申請押後案件,以待警方調查,包括翻查閉路電視的連貫性、檢查被告的手提電話,了解是否涉及其他控罪。
控方指,被告當日參與非法集會。其後警方作出驅散,女被告以手掌拍打警員X頭部,並用右腳踢X。涉案片段拍攝到沒戴口罩的被告襲警過程。被告離開現場後,曾以會員身份往附近麵包舖買麵包。警方及後向麵包店索取相關會員資料,並根據登記地址追查找到被告。被告又曾在社交媒體中透露自己身處該次非法集會現場。
辯方指,控方沒有認人手續,雖聲稱影片拍攝到女被告,但不知錄影片段質素如何,而女被告亦沒有招認。此外,案中警員沒有尋求治療,也沒有表面傷勢。裁判官批准辯方的保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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