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鶴鳴認為,借貸表格上的諮詢人一欄並無意義,「其實債主都知諮詢人係冇法律責任代還錢,只不過多一條門路畀財務公司日後追債,甚至會博懵喺追數時『恰』諮詢人唔識嘢,做啲騷擾行為,施以壓力,變相焗佢代為還款」。他認為政府應規管財務公司在借貸表格上刪除諮詢人一欄。
檔案編號:083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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