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論壇】治外法權令香港失保護罩 (鍾誠祥)

蘋果日報 2017/07/20 15:45


有傳媒報道指高鐵西九龍站一地兩檢方案即將出台,消息指有關做法是把西九龍站的內地方口岸區租借予中央政府,並容許內地人員在租借區內執行內地法律。這一做法立即令筆者想起那些滿清和民國時期在中國各大城市,外國人擁有「治外法權」的租界。把西九龍站的口岸區租予內地,豈不正正是在香港設立租界?
一直以來,中華大地上的政權都把境內存在租界視為國家民族的恥辱,但偏偏報道中特區政府和中央政府訂立的協議,卻不折不扣地把這恥辱加諸於香港人身上,難道這就是中央和特區頭頭們願意看見的一國兩制嗎?身為香港人的筆者實在不能接受這樣的恥辱。
據消息透露,中港雙方政府所以想到以劃定租界的方式處理一地兩檢問題,是為了把內地方口岸區的地權劃歸中央政府,內地執法人員便可以名正言順在口岸區內執行所有內地法律,不會違反《基本法》第18條禁止內地任何人員在香港特區範圍內執法的規定。本來這是落實一地兩檢的最徹底模式,但是無論中港雙方都知道,這樣做會帶來極大的政治反彈。
根本的問題是香港人擔心內地人員在香港境內擁有全面執法權。試想想,如果內地執法人員西九龍站某處擁有全面執法權,逮捕李波和肖建華就毋須大費周章,更不需要鬧出吳亮星先生口中荒謬的「洗頭艇」論,因為只要有心人把目標人物帶到西九龍站內的口岸區,就可以「合法」地讓內地人員把這些眼中釘押回內地。
還有,根據往績,遭內地逮捕的人士若在內地法院受審,內地法院會追究和審理他們在香港作出,違反內地刑法的行為,並按照內地的法律條文定罪。當年在香港一間老牌荼室發生的槍殺案便是一例。今天無論是中央還是特區政府,面對政治問題都是無所不用其極,一旦把在香港的言論行為移交內地處理成為常態,你叫香港人如何安心?政府當局若不能圓滿回應這些問題,一地兩檢豈可如林鄭月娥所言,在符合《基本法》的原則下落實?
容許中央政府在香港特區擁有「治外法權」不單是對香港的侮辱,更是直接威脅着香港的自由和人權。無論是割地還是設立租界,都等同是拿走了《基本法》為香港人準備,用以避免香港制度崩壞和赤化的保護罩 ,我們必須對此反對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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