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拖拉多時的強積金半自由行(僱員可就自己供款部份自由選擇受託人)落實有期。政府昨宣佈,強積金半自由行明年11月1日實施,較政府原訂時間遲了一年半。工會期望一年後落實全自由行安排,讓僱員可自由轉移受託人。
強積金半自由行原訂今年四月實施,但由於積金局在臨門一腳發現,原來未有法例規管中介人,因此被迫無限期押後計劃,研究如何修例堵塞漏洞。政府昨宣佈,旨在加強規管強積金銷售活動的《2011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本周五刊憲,如條例在本屆立法會會期結束前通過,半自由行可望在明年11月1日實施。積金局根據截至8月底的強積金總資產值估計,強積金資產中可轉移部份,將由現時約39%增至67%,預料受託人向僱員推銷強積金產品的活動會更為頻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