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不與官鬥|炎夏拒拆遷遭斷電 釘子戶告贏政府即被拆屋
河南省南樂縣拆遷
南樂縣政府要求供電公司斷電的信件。圖右為濮陽市中級法院判下30天內恢復供電的判詞。
「民不與官鬥」,在內地一直被視為「真理」,但河南省南樂縣一名唐姓男子,卻偏偏「不信邪」,日前因為拆遷糾紛遭政府斷電,他狀告政府並勝訴,法院要求相關單位在30天內恢復供電。然而,唐男等了一個月發現沒有動靜,欲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結果房子就被政府強制拆除。
據內媒報道,這名「釘子戶」名叫唐紅權,居住於南樂縣城關鎮南關村,去年6月因拒絕當局的拆遷安置安排,結果在炎炎夏日,遭政府斷電。他要求當局恢復供電不果,最後入禀當地法院。法院一審駁回其要求,並表示供電設施因拆遷及安置房建設工程被拆除,重新架設線路等唐紅權同意拆遷後又要拆除,是一種浪費。
唐上訴後,濮陽市中級法院糾正一審錯判,稱唐紅權與南樂縣政府並未達成協議,南樂縣供電公司有義務採取措施保障基本用電需求,判令30天內恢復供電。
唐紅權等了一個月沒等到恢復供電,就在他準備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南樂縣城關鎮政府卻在此時下達強拆通知。唐紅權立刻起訴政府行政違法,但在法院立案次日,他的房子被強拆。
對此,南樂縣城關鎮鎮長王曉華回應指,唐紅權以城關鎮政府為被告,向南樂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對於唐紅權反映的情況,應由南樂縣人民法院依法裁決;南樂縣供電公司也辯稱,唐男居所所在的土地已被徵收為國有建設用地,該公司未經土地所有權人或土地使用權人同意的情況下,無法完成架設線路工作,更無法完成對原告恢復供電。事件至今,仍未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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