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三宗投訴涉及鴻運地產代理公司,其中一位《蘋果》讀者黃先生稱,他於二○○○年透過鴻運地產代理,購入筲箕灣太安街逸濤灣一單位,當時鴻運地產代理承諾,於完成買賣後可獲贈一部二十九吋電視機作為入伙禮品,雙方且簽有合約。
多次投訴無結果
可是,他去年中入伙至今已逾半年,禮品電視機仍未收到,他甚感不滿,「如果等佢部電視機入伙,咪足足半年冇電視睇?」
另一位《蘋果》讀者譚先生投訴稱,他在去年五月透過鴻運地產代理內部認購將軍澳維景灣畔一單位,原獲承諾回贈一萬二千五百元,但事隔已八個月,至今仍未收到,他多次投訴,鴻運地產職員均以「老細未簽名」為由拖延。
去年四月透過鴻運地產代理購買長沙灣昇悅居的《蘋果》讀者關先生,亦不滿一直被鴻運拖延現金回贈,至今未收到。
發展商早已發放
本報接獲投訴後,分別向上述樓盤的發展商新鴻基地產及太古地產,查詢是否已向鴻運地產代理公司發放佣金,兩地產公司均回覆,已於去年七、八月間,將佣金發給鴻運地產代理。
本報將投訴轉介鴻運地產有限公司跟進後,其客戶服務部回覆本報稱,因資料紀錄錯誤,以致未向黃先生送出電視機禮品,由於他已入伙多時,故會將禮品的價值折合現金回贈黃先生。
至於譚先生與關先生的現金回贈個案,均因為公司「人手」及「年尾多票」關係,以致有所延誤,現已作安排,備妥後會聯絡他們領取。
另兩宗投訴涉及華娛實業地產代理公司,《蘋果》讀者鄺先生與林先生,分別於去年四月透過華娛實業地產代理公司,購入大角嘴港灣豪庭單位,當時負責的地產代理承諾,於完成買賣後,公司於收到發展商發出的佣金後七天,便會分別向他們各回贈二萬元現金,雙方且有簽署回贈合約。可是,完成買賣後至今已近十個月,一直未收到回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