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血氣方剛的二十歲青年,不滿遭同居十九歲女友在交歡過程揶揄他的性能力,嘲笑他陽具短及早洩,在床上慣性藉着互相扼頸玩SM(性虐),以達致性高潮快感,結果一時過度用力,導致女友窒息死亡悲劇。他昨在高等法院承認誤殺罪,判監六年。
現年二十二歲的被告虞平,失業前任速遞員,原被控謀殺,指於去年二月四日,在土瓜灣道定安大廈一單位,謀殺十九歲從事美容工作的梁惠燕,控方昨接納被告承認誤殺罪名。
互扼頸致缺氧達高潮
法官麥明康宣判時指,接納被告的行為是性活動過程的一部份,而非惡意施予事主身上,但根據法醫官所指,被告使用了一定力度。法官又斥被告,既然聲稱以前曾有多次經驗,理應更加意識到其行為有一定危險,可導致事主受傷,甚至死亡。
法官續指,就算其行為獲得對方同意,令他人的性命受到威脅,法庭都必須判處具阻嚇性刑罰,以反映公眾對該罪行之譴責。
辯方大律師求情時表示,被告與事主做愛期間或完事後,遭事主嘲笑他性能力不足時,雙方會藉着互相扼頸,引致缺氧狀態,以達致性高潮,獲得性快感。被告與事主已有默契,當事主躺在床嘲笑他時,他更加用力緊扼其頸部,直至事主拍打他手臂示意停止。
事發早上,被告與事主曾在床上嬉戲,被告「唧」事主,令她投降,事主又報復,用布帶箍他頸,導致被告頸部受傷。大律師稱,被告完全沒有意識到行為的危險性,事件實屬不幸,出事後被告仍表現無知,以為事主只是暈倒,不知釀出人命。被告深愛事主,得悉她去世後情緒大受打擊,警員抵場前他曾用菜刀𠝹手圖自殺,還柙期間出現自殺傾向。被告深感懊悔,事件將在他生命留下烙印。
案情指出,被告為家中獨子,與母親同住上址,○一年三月認識事主,至翌年七月,事主搬入與被告同居。事發日下午,被告與事主在家中交歡後,遭事主嘲笑他陽具短及早洩,他感到不悅,遂用手緊扼她頸部,先用左手扼半分鐘,再用右手扼半分鐘,其間事主沒反抗,仍然躺在床嘲笑他,亦有反扼他頸部,直至事主沒有反應,他才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