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廠炸藥案】疑似線人要求製12個煙霧彈 被告以「痴線」回應
煙霧彈彭艾烈片廠炸藥案串謀製造炸藥罪
警方在前年6月於西貢蠔涌亞視舊片廠發現炸藥庫,5名男子被控串謀製造炸藥罪及管有炸藥共5項罪,第三被告彭艾烈今接受控方盤問時指前年2015年6月初,疑似警方線人DANNY COLE(下稱DC)突向他發訊問可否替他製12個煙霧彈,稱是用作示威。彭回了他一句「痴線」之後便沒理會他。
彭艾烈當時相信DC所指的示威是有關6月17日立法會將通過政改方案後的示威,而煙霧彈應是指DC於2014年12月在他家中所謂魔術表演時所用的煙霧彈。彭稱那次DC「搞到成個廁所都係煙」,兩人相繼衝出廁所,彭問DC「點解响我屋企搞啲咁嘅嘢」,又問DC煙有沒有毒,故DC用其家中電腦上網查證。
彭否認上網查煙霧彈及火箭的製作方法,謂當日趕走DC後沒再讓他上門,電腦也不再有搜尋相關資料的紀錄。控方則反駁指因他已學懂製造故不用再查,彭否認,更指學懂便不用到片廠測試;控方謂學懂與測試是兩回事,彭想了一會後答「都可以咁講」。彭又指約半年前獲高院批准保釋後「唔敢再掂啲電子嘢」。
彭自言不清楚煙霧彈性質,只知打WAR GAME時會用,2014年12月才首次聽聞煙霧彈三字。當DC要求他製煙霧彈時,他沒有考慮會否危及生命安全,因為都不知道DC是否說笑。控方質疑彭早於2014年11月已知煙霧彈一事,彭謂DC有透過FB發網上連結給他,但內容已不記得,亦相信被捕FB內容已遭人刪除,不會有紀錄。
彭指他一直與DC關係良好,至於DC與其他被告的關係則不清楚。他指DC於佔中的whatsApp群組中很活躍,經常發言及說笑,後來DC跟私訊他後跟他熟絡,會相約到佔中的大台聽他人發言,對方並會介紹其他人給他認識。
彭及後先後與另外四名被告成為朋友,並參加「港澳台政治資訊網絡交流團」的聚會。其後成員LOUIS表示組織已與「全國獨立黨」連結,彭當時想「唔知佢做乜,唔知嗰個咩嚟」,他不知是否說笑,但沒有太理會組織的名稱,DC承認「全國獨立黨」是由他辦的。
控方稱警方拘捕彭時並沒有如他所指虐打他,是他反抗時受傷,甚至有警員被他撞倒受傷,質疑彭作供誇大。彭否認並指事後傷勢照片已反映實情,又謂當時已被上手扣,又被眾多警員包圍,倒地警員比他重得多,認為控方的指控「完全唔合理,除非我想死」。下午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