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25歲的被告余永基,昨日承認控制他人賣淫及依靠妓女收入維生等三項罪名。案件押後至本月25日判刑,被告繼續還柙。
辯方昨求情指,被告自中五畢業後,曾任職運輸工人及夜總會侍應,惟所屬公司先後因經濟低迷倒閉。恰巧被告父親因病退休,母親工作亦朝不保夕,家庭重擔遂落在被告身上。
被告母親撰信力證他孝順顧家,而被告同學亦盛讚他樂於助人。辯方進一步透露,案中其中一名賣淫少女曾向調查警員說喜歡賣淫維生,但害怕直接聯絡嫖客,「有事都冇人知」,寧願讓被告抽佣,由他安排客人。
案情指,07年警方發現被告透過互聯網討論區,刊登宣傳少女賣淫業務的廣告,並以電郵與嫖客聯絡,更設立網上少女相集供人按圖索驥,遂派出卧底喬裝嫖客聯絡淫媒,最終於同年9月拘捕被告,當時他正接載賣淫少女離開酒店。後來被告提堂獲准保釋,卻仍然充當網絡淫媒。警方於去年9月再拘捕他。案中少女肉金由1,200至2,000元不等,被告抽佣450元。
案件編號:KCCC633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