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兩項非禮及兩項刑事恐嚇的62歲被告劉定成,昨日在庭外稍開金口,簡單回答記者的提問;但他講不夠數句話,他便指自己喉嚨發炎,需盡快回家休息,未有再遊街。
控方大律師馮崑榮陳詞時指出,A、B及D三名男事主甘冒名譽及事業受損的風險,仍堅持上庭就這宗性質極度敏感的案件作供,不可能是刻意上庭作假口供;馮更以諺語「Cuttingoffyournosetospiteyourface」,形容眾事主不可能因一時衝動,而做出損人不利己的事。
控方又指,事主或在供詞上有出入,但由於事隔多年故亦屬正常,加上眾口一詞均指被告用假名、將男妓叫作chicken及藉詞調校位置而觸摸事主私處,可見犯案手法如出一轍。
辯方大律師貝敦則指本案疑點重重,事主只是想取回艷照才肯作供,又謂控方於2008年已拘捕被告及作出調查,但事隔三年才審理案件,故證人記不清事發經過,責任全在控方。
辯方亦指,事主不是未成年人士,加上眾人於相中表情自然甚至興奮,擺出各種姿勢,明顯不是被迫拍照。
案件編號:DCCC107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