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歲被告倪耀偵(圖)原被控謀殺罪,指他去年4月10日在洪水橋田廈路田心村一個村屋單位地下,殺害80歲戶主陳根蘭。惟經審訊後,陪審團以大比數裁定被告謀殺罪名不成立,但誤殺罪成。
被告殺人後將死者屍首留於房間,之後若無其事生活。直至5天後,因屍體腐爛養出屍蟲在屋內爬行,兼且腐屍味濃,惹來另一租客起疑而揭發兇案。事件報警後,被告更佯作事不關己接受傳媒訪問。有份調查的探員透露,死者死狀恐怖,數以百計屍蟲滿佈頭部和面部,屍身更出現皮肉分離的情況。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自辯聲稱自衞下錯手殺人,審訊前亦表明願意認誤殺罪,但專家從現場血濺痕迹推測,死者是在離地較近的位置、兼且倒下後被重擊頭部最少29下,與被告自辯時稱只向死者扑頭6、7下,及死者倒地後沒再施襲的說法有出入。法官強調每個人都應尊重他人生命,奪取他人性命是非常嚴重罪行,形容被告行兇過程相當殘忍。
案件編號:HCCC130/18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