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透露被告畢業於中華廚藝學院,有志發展素食。被告在自撰求情信中,稱還柙兩月期間深刻反省,明白政治問題不應用暴力解決,應理性分析及和平表達訴求。他稱自知事情無可挽回,除了傷心和充斥無力感外,亦令家人擔心,承諾重新做人。
被告父母撰信懇請法庭酌情處理,指被告並非謀求私利;其兄長和友人稱讚他正直。中學校長與校監指他曾兩度參與義工計劃,往日本交流農田耕作。署理主任裁判官徐綺薇鑑於被告過往積極做義工,在認罪減刑之外酌情多減兩個月。
徐官指,被告管有的汽油彈可造成嚴重傷害甚至死亡,他當時準備破壞公眾安全,可幸無人嚴重受傷。徐官指必須阻嚇,監禁是唯一選擇,監禁一年。被告母親哭成淚人。
案情指當日約有20人在區內集結,有人堵路和縱火。警員下午4時許到場追捕示威者,在尚德廣場升降機內與被告相遇。被告隨即轉身並扔掉背囊逃走,警察一度抓住被告,他「金蟬脫殼」除去上衣脫身,但終被多名警員擒獲。
另外,去年11月3日全港多處衝突,19歲調酒師沈俊樂被控在旺角港鐵站外縱火昨提堂,他獲准保釋但須宵禁。他投訴被捕後遭兩名警員箍頸。案件3月12日再訊。
案件編號:KTCC1837/19、WKCC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