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特納面臨的刑懲是最高14年監禁,檢方要求判囚6年,按量刑慣例也得至少監禁兩年。可是本身是史丹福大學校友的柏斯基,稱判監或會嚴重影響前途為由,僅判特納入獄6個月,緩刑3年。女權組織紛紛指摘裁決漠視受害人的遭遇,民權組織也加入狠批,指特納若不是白人及來自富裕的家庭,早就受到重判。
化名「喬」的受害人其後發表公開信,直斥特納剝奪了「我的自尊、私隱、力氣、光陰、親密關係、自信和發言權」,令事件繼續受到關注。聲援她的人年初取得足夠聯署發動公投,在周二舉行的特別公投中,逾6成選民贊成罷免柏斯基,他上月曾表示罷免行動會損害司法獨立。
路透社/法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