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指去年收到一名叫「劉警官」的電話,指她涉在內地洗黑錢,要將所有錢交予北京監管局以證清白,她遂瞞着丈夫交出200萬元。劉後來指示她於7月24日,掛上自行印製的偽造警察委任證,到跑馬地單位向老婦收錢。她指劉先將警察委任證範本傳給她,她再到大圍「快圖美」列印,並自行貼上相片。
被告指丈夫對此事懵然不知,法官遂問她為何不先跟丈夫商量,被告哽咽解釋:「我以為係真公安,會好快調查完,之後就會畀返啲錢我。」被告續指7月29日,劉再叫她到跑馬地收錢,她完事後即遭警方拘捕。她指有警員掌摑及恐嚇她,她遂向警員稱自己亦是受害人。控方盤問時質疑被告為何在錄影會面中神態自若,被告解釋:「我信自己冇犯法,幫緊國家做嘢,信公安會嚟同警察講清楚。」
法官最後裁定被告在自願情況下招認,案件正式開審。控方讀出82歲女事主供詞後,法官認為被告曾偽造及出示警察委任證,欲加控被告製作及使用虛假文書罪,將案押後至今天,讓控辯雙方就此事陳詞。
案件編號:DCCC11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