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個例,TiVo曾經研發利用機頂盒,不定時向用戶送出硬照廣告,但一直被選中參與的用戶咒罵,從一開始罵到試驗完結。因為一來廣告與節目內容無關,二來用戶需要的資訊,最慘是導致Fast-forward功能失靈。
其實即使是網絡供應商,因為眼紅YouTube的成功,曾試驗透過網絡裝置,向在上網的用戶送出廣告,試圖與互聯網公司分一杯羮。不過考慮到此舉非常滋擾,跟網站擁有者也有利益衝突,終於也被擱置。
思哲不是高手,當然也沒有絕對可行的方法。不過作為一介普通消費者,我倒相信,最終符合用戶體驗的廣告模式只有兩種,一種是完全切合個人需要的廣告,一種是完全沒有廣告的廣告。前者思哲常寫,Google正在努力開發,不贅。後者是該節目或內容,用戶觀賞時不察覺有廣告,看後卻收廣告之效,甚至說服力更強、效果更佳。
大家可有發現,現在愈來愈多流行歌和talkshow,看時不覺得怎樣,稍後才發現其中內容跟某產品似曾相識,一切盡在不言中?
案內人隨筆網誌:
http://wanszezit.wordpress.com/
電郵: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