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生鄭若驊】波及僭建鄰居被釘契 同屋苑一半別墅有地庫

蘋果日報 2018/12/22 16:46

潘樂陶鄭若驊海詩別墅僭建律政司

【新增律政司回應】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與丈夫潘樂陶位於屯門小欖海詩別墅3號及4號獨立屋,雙雙被揭有僭建,最終只有潘樂陶「落鑊」被控,但事件卻同時揭發同一屋苑的其他獨立屋都有不同程度的懷疑僭建物。翻查土地註冊處資料,鄭若驊夫婦的鄰居,即海詩別墅2號、5號屋,經屋宇署巡查後同樣涉及多項僭建,其中2號屋被發現僭建兩層地庫及7項僭建;5號屋亦有僭建地庫及15項設施。連同鄭若驊僭建地庫的4號屋,同一屋苑6幢別墅中就有一半都有僭建地庫。
根據土地註冊處文件,屋宇署曾於5月25日及7月12日分別向海詩別墅2號及5號屋業主頒下命令,要求拆除所有違規建築,並恢復原狀。業主60天內要安排認可人士提交補救或清拆工程建議,並在屋宇署同意方案後60天,完成所有相關工程。
根據公司註冊處資料,海詩別墅2號屋由超峰發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董事包括吳偉文、吳泓峻,於2001年以685萬元購入單位;至於5號屋業主為洪志能、謝秀琼,2人於2002年以600萬元購入物業。
《蘋果》今午向屋宇署查詢海詩別墅內有否發現其他僭建個案,以及是否已跟進糾正,暫未獲回覆。
就海詩別墅其他僭建事件。律政司表示,對於任何個案,律政司並沒有調查的權力,只會在收到相關執法機關所提供的資料後或在有需要時提供法律意見。
至於被問到會否就4號屋前任業主作出起訴,發言人稱,正如聲明提及,刑事檢控專員考慮了資深大律師的意見、屋宇署提交的證據、適用法律及《檢控守則》的原則後而作出決定。律政司沒有進一步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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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夫婦獨立屋僭建一事,連牽其鄰居都被揭發同樣僭建地庫。何柏佳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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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巡查海詩別墅後發現,同一屋苑6幢獨立屋,有3幢都有僭建地庫。何柏佳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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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早前向海詩別墅2號、5號屋業主下達拆除多項僭建的命令。何柏佳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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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註冊處文件顯示,鄭若驊夫婦鄰居、2號及5號獨立屋分別被揭發有僭建地庫(黑色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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