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署在公屋租金訴訟案有判決前,曾表示無論勝負都會考慮一律免一個月租金。不過房署副署長譚榮邦昨出席港台節目《星期六問責》時表示,自○三年停售居屋以來及領匯上市後,房署收入只有租金,但每年需五十億元興建公屋,故不能輕率決定免租。
譚榮邦說,免租一個月將少收共九億七千萬元,相等於興建三千三百個單位的費用,稍一差池,便會拖慢輪候冊上的人士上樓,也可能令政府需提早注資給房署。他在商台節目《政經星期六》中補充,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表示考慮為困難戶提供租金優惠,免租與否由房屋委員會決定。
房署上周趕走一戶被指納空租的租戶,引起極大迴響。房署物業管理總經理(東九龍)李雪崑說,房署每年發出八至九千張終止租約令,但有五百多宗歸類為無經常或不正常使用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