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救星】社聯承租市建局旺角14單位辦「過渡住房」 人均面積75呎兼有窗
豉油街12號過渡性社區房屋陳帆市建局社聯運輸及房屋局黃健偉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上任初期,即提出由政府資助社企經營「合法劏房」,以低於市價租金出租予有需要住房,引起廣泛討論。《明報》報道指,香港社會服務聯會確認已承接14個單位,將發展成過渡住房,上星期已邀請社福機構挑選有需要人士入住,人均面積最少達7平方米,而且有窗,月租介乎2,000至5,000元,預料有17戶家庭受惠。市建局今日確認,該14個單位位於旺角豉油街的市建局安置大廈。
《明報》指,該批單位全數位於旺角豉油街12號一幢私人住宅大廈,屬兩房和三房單位,原為土地發展公司(即市建局前身)租予受重建影響居民的安置大廈。近年市建局把中轉戶轉到公屋安置,令大廈入住率偏低,八成為空置單位。
社聯業務總監黃健偉透露,參考綜援的公營及私人房屋資助津貼後,釐定月租在2,000至5,000元水平,並與業主簽訂兩年租約,意味獲挑選住戶須在兩年內遷出,故此會選擇現時居住環境惡劣、正輪候公屋或居屋人士,即兩年內有條件遷出者。
黃又指,正有業主及私人發展商,曾在閒談時表示會考慮參與低價出租單位,但社聯不會照單全收,限定每人最少要有7平方米活動空間、有窗戶等,表明不會接受劏房參與項目。
市建局今日回應傳媒查詢,確認有關單位正是位處旺角豉油街12號,會將單位租予社聯推行「過渡性社區房屋」試驗計劃,面積介乎370至420平方呎。市建局表示,參照其轄下安置單位的租金釐定準則,以有關單位的應課差餉租值50%作為租金租予社聯,租約期為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