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巴司機不小心撞斃拾紙皮老婦 官格外開恩判緩刑
不小心駕駛小巴司機羅志強撞斃老婦
72歲老婦拉着數個紙皮箱橫過馬路,在等候交通燈的車輛之間穿插。一輛綠色小巴起步時撞倒她,把她拖行四米,老婦最終傷重不治。小巴司機早前被控危險駕駛,在區域法院受審,法官認為老婦矮小兼彎腰,被告難以看到她,故只裁定司機不小心駕駛罪成。法官今判刑時感慨,沒人想看見事故發生,被告司機亦因此深受打擊;若判監,他可能會一蹶不振,加上他的孫女患病,家庭負擔甚重,遂判被告入獄兩個月,但開恩准許緩刑十二個月,另須停牌一年。法官叮囑被告好好照顧自己和身邊人,並冀死者家屬節哀。
案發於2017年11月17日下午近6時,被告司機羅志強(現年67歲)駕駛45M專線小巴,途經福華街與欽州街交界,在燈位起步時未有察覺身高145厘米的死者黎琼珠,不幸撞倒並輾過她。被告在審訊前已表明願意承認不小心駕駛罪。
被告由25歲開始做職業司機,63歲開始駕駛專線小巴,沒有案底。法官游德康形容,被告的駕駛紀錄近乎完美。惟法官坦言,觀看過事發情況的錄影片段後,亦感震驚,認為被告不小心的程度頗為嚴重,更造成無法逆轉的結果。
被告的妻兒在求情信中自責,指被告為了分擔家庭擔子才工作,若非如此,不會出事,現時被告靠政府津貼和子女供養為生。法官透露,被告的孫女患病,需密切照顧,而被告亦或因案件受壓,導致身體炎症醫不好。
法官指感化官鑑於被告的年齡、身體和孫女情況,不建議被告接受社會服務令。然而,法官認為被告有悔意,已受重大打擊,如果判監,被告也許從此一蹶不振,其家庭負擔會更加沉重,法官慨嘆不忍看見如此。基於案情和被告背景相對特殊,法官決定判處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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