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曾以租客身份致電水務署熱線查詢辦理水錶轉名手續,發現透過電話已可辦理,申請人只須口頭提供租住地址與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及聯絡電話等;此外,水務署網站也可辦理網上轉名申請。網頁註明如上一任用戶有欠費,水務署才可能要求申請人出示租約等文件證明。
本報向中華煤氣、中電及港電了解,三間公司都表示,如物業已有用戶登記及現客戶未有提出終止戶口,會要求新租客提交住址證明,如租約副本或房屋署租卡等,才會批准轉名,中電與港燈更會發出書面通知予現客戶,讓其知悉賬戶將被終結。
民間監管公共事業聯委會發言人蔡耀昌批評,水務署處理水錶轉名手續只求行政方便,審批程序卻欠嚴謹,「任何人打過電話就可以轉名,申請程序太過寬鬆,我覺得最好轉名之前,要求租客出示租約證明同業主授權,先批准轉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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