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因非禮及毆打任夜總會公關女友被判囚兩個月的前警員,於三年前在職期間,涉使用同袍遺失的身份證資料申請多張信用卡,購買鑽戒及提取現金,騙取共二萬五千元,被告昨在區域法院承認使用虛假文書及騙財等十二項罪名,被判即時監禁三年。
被告蔡基信,三十歲,前警務人員,律師求情表示,被告與拍拖五年的女友分手後,沉迷賭博,自始欠債纍纍,最後更欠下逾百萬元巨債,於○○年申請破產。
案情指,被告與事主於案發時均為在職警員,事主於九九年三月前往酒樓途中遺失銀包,內有其身份證、警察委任證及信用卡等物品。
事主妻提款揭發
事主報案後,獲銀行補發一張信用卡,他於九九年十一月十六日着妻子持卡往銀行提款,但信用卡遭自動櫃員機沒收。事主八日後往銀行查詢,發現其信用卡早於同月十五日遭人報失,及後並已補領新卡,銀行更發現有人以其名義申領另一張萬事達卡,由於事主從未申請過該張信用卡,於是報警。
警方經調查後,發現被告於九九年九月至十二月期間,曾使用事主的身份證資料,及偽造薪俸結算書和銀行存摺紀錄,分別向六間銀行申請信用卡,使用該些信用卡提取現金一萬五千元,並到金行購買價值九千五百元的鑽石戒指。警方其後進行字迹鑑證,證實上述交易的簽帳及現金透支,有關單據上之簽名,均屬被告的筆迹。
案件編號:DCCC770/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