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誤殺案】周向榮庭上指次被告由零開始建立涉案實驗室 「公司一路都好信好欣賞呢個後生仔」
DR誤殺周向榮陳冠忠
2012年發生的DR醫學美容事故,集團創辦人周向榮、女西醫麥允齡及技術室化驗員陳冠忠各被控一項誤殺罪。周向榮繼續自辯,指集團當時只有次被告陳冠忠對美國血庫協會(AABB)有關臍帶與臍血的認證,以及良好生產標準(GMP)的認證,故有關APSC的規劃,包括聯絡承建商及申請認證等事宜,全盤交予次被告負責。周庭上形容次被告「係好積極、好進取嘅年輕人,公司一路都好信、好欣賞呢個後生仔」,而次被告亦不只一次向他強調,公司運作符合AABB和GMP資格。
周又謂「成間公司得Billy(次被告)知道AABB、GMP呢啲認證」。周指次被告更承諾在一年半內為公司取得AABB有關臍帶與臍血的認證,所以開設APSC所需的程序,包括建立無塵室、添置儀器、購買化學劑,甚至人手分配,均由次被告負責。
至於GMP認證,周指次被告曾表示沒有政府部門負責審核及批出涉及細胞培植的GMP認證,故次被告建議公司向澳洲、美國、歐洲及中國等地申請,「佢(次被告)覺得要幫公司成立個實驗室係要符合規格」,認為次被告很積極及進取。
周並指次被告自2009年入職起,在科學園由零開始建立涉案APSC實驗室。他委託次被告申請AABB認證,是因陳在履歷上經驗豐富,在理工大學和中文大學讀書時已有設立實驗室和管理文件的經驗。次被告見工時亦表示懂得用染色法測試細胞是否含菌,而入職後也確實用過顯微鏡驗菌。
周向榮自言,據他的理解和公司律師的意見,2012年時並無法例專門監管CIK診所和美容中心、或須由甚麼人施用CIK療程和進行培殖。他亦理解沒有法例要求處理CIK細胞的實驗室須有任何認證。他之所以委託員工申請AABB認證,只是自己的一個進階要求,以及希望實驗室能獲國際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