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製假證明住公屋 裝修東主承認偽造

蘋果日報 2013/09/26 06:00

偽造公屋假戶主

廉署收到舉報懷疑有人住霸王公屋,年初到慈雲山慈民邨單位調查,發現單位登記戶主一家三口早已移加國17年。現佔用單位的「假戶主」,6年來申報家庭入息時,涉向房委會提供虛假的工作證明,訛稱兩子受僱於裝修公司。裝修公司東主今承認偽造,並表示願意指證「假戶主」,裁判官押後判刑。

被告林少彬(38歲),為富藝裝飾建材工程公司的東主,承認於2008年或2009年某日,製造兩份由富藝發出分別的虛假工作證明,指兩名馬姓人士受僱於他。

案情指涉案單位馬姓登記戶主已移民加國,過去10年其兩兒子只分別返港逗留74及14天,但廉署在單位發現兩張虛假工作證明,指兩人於2008至2009年間,受僱於他。

疑為「假戶主」的被告蕭德明(54歲),則否認三項欺詐罪,將於11月接受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