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高等法院裁定特區政府以危害公共安全為由引用緊急法違憲,蒙面法部份限制亦超出全理所需,令昨日立法會《禁止蒙面規例》小組委員會,一度爭議應否繼續准許官員解釋有關法例立場並繼續討論,而律政司署理高級助理法律政策專員(人權)樂逢源表明,政府不會就被裁定違憲的法例執法。
早前在建制派拉布下,蒙面法未能如期在立會大會提出延展審議期限,不過昨日有關小組委員會召開會議前,高院已裁定蒙面法違憲,多名民主派議員在會議開始時,即質疑不應再處理相關工作,亦不應讓官員到場解說,並解散小組委員會,公民黨陳淑莊強調根據《基本法》第11條,即「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制定的任何法律,均不得同本法相抵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