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事主46歲姓李,患有精神抑鬱及焦慮症,曾兩度失婚,育有多名子女,無業並靠綜援過活,獨自租住汝州街一板間房,平時在深水埗一公園教人跳社交舞;而被指控強姦62歲男子姓張,數年前由加拿大回流返港,妻子已去世,子女留在加國,他返港後一直失業,獨自居於區內靠綜援過活,年多前他到公園學跳社交舞時而認識女事主,兩人並成為舞伴。
消息稱,兩人結識後交往甚密,張間中更會到李女的住處與對方短敍,而有人疑為博女方歡心,聲稱可申請女方同到加國生活。
至今月初,女事主疑不滿對方的承諾未能兌現提出分手,但對方仍纏着她不放,前晚藉詞探訪強行向她施暴。
由於雙方各執一詞,警員將姓張男子拘捕,連同女事主一併帶署作進一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