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首宗違檢疫令判罪 外賣員認虛報隔離地址囚3個月 官斥自私
隔離令武漢肺炎成見恭介向獲授權⼈員提供虛假資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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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預防武漢肺炎在社區擴散,政府於2月7日刊憲訂立《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規定到港當日之前14天內曾到訪中國的人士,必須接受14天強制檢疫。露宿街頭的外賣員早前回港時,在表格訛稱居於青年宿舍,並違反規定企圖闖關離港,在口岸被截獲,重新隔離檢疫後證實無染病。他今早認罪,是有關法例實施後首名違令被控兼認罪的被告。裁判官斥責他罔顧社會安全,行為自私,白費政府及醫護努力,後果堪虞,判即時監禁3個月。
今天開庭時,署理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及其中一名法庭書記除了佩戴外科手術口罩,更戴上以透明膠片製成的臨時面罩,遮掩整個臉部,至於被告則僅戴口罩出庭。而記者席座位亦隔座封閉,傳媒代表須隔位就坐,有人需改往公眾席聽審。
被告成見恭介(Sing Kin Kung Kai,31歲)今承認⼀項向獲授權⼈員提供虛假資料罪,控罪指他於本⽉8日在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區入境大堂,明知地向執⾏《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的羅姓註冊護士提供虛假資料、即接受檢疫的地址。
本案控罪並非當值律師服務可免費代表出庭的罪行,被告亦無聘用私人律師。他在犯人欄內求情稱:「知錯囉我,多謝法官大人。」他確認自己病毒檢測呈陰性,又指離境是想前往南沙探望親友。
求情期間,被告突然問:「淨係想知,係唔係交罰款就走得?」裁判官問他為何上次提堂不認罪,至今天才認罪,被告答:「深思熟慮後決定認罪,阿sir都係咁講,交罰款或者守行為就走得。」
被告自言有長期病患,19歲起在青山醫院就抑鬱問題求診。署理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問他曾否入院治療及「有冇食藥」,被告表示有服藥,但現已毋須入院。
案情指,被告本月8日晚上入境時,填報居於元朗某青年宿舍。護士有向他解釋檢疫規定,包括須逗留在報稱的地址及在檢疫期間不可離港。兩天後,被告嘗試離境但被截獲,送往曹公潭戶外康樂中心檢疫。他在警誡下承認犯事,填報假地址是想避免檢疫,並稱自己居無定所,2018年底起在街頭流連。
控方指被告過往有一項不同類的案底。被告於本案中被截停後,已送往曹公潭重新隔離檢疫14天,本月22日完成檢疫,翌日被帶上法庭。
蘇官判刑指病毒有潛伏期,任何人未獲詳盡檢驗前,都不能確定自己倖免。被告行為自私、罔顧社會安全,一開始便無心配合政策,既白費當局努力,亦使醫護工作徒勞,後果堪虞。蘇官以4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由於被告上周首次提堂時否認控罪,只獲四分之一刑期扣減,總刑期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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