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以往北京的條例,北京五環內屬「限制燃放」,即農曆除夕至正月初一,正月初二至十五每日的上午7時至凌晨0時,可以燃放煙花爆竹,其他時間不得燃放煙花爆竹。前天通過的《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修訂案收緊有關條例,規定五環路以內禁止發放煙花爆竹燃放區域。五環以外區域由所屬區人民政府劃定禁止或限制燃放區域,杜絕安全隱患。在五環內不得設有煙花爆竹銷售點,若有違犯者,最高可罰200元(人民幣.下同,約236港元)至500元(約591港元),若單位違規燃放,將受到最高5,000元(約5,910元)罰款。北京市煙花辦透露,春節期間將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
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