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被指在雙方糾纏的期間,咬傷一名女保安員,被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並在昨日提堂,她暫時毋須答辯,獲准保釋等候控方索取法律意見後再訊。
報稱無業的被告盧加敏,居於元朗八鄉。據悉,辯方曾向法庭要求批准被告保釋期間仍可前往機場,並解釋她一定要光顧機場內的何洪記吃雲吞麵,否則會不開心及抑鬱。
裁判官否決其申請,案件押後至10月10日再訊,准被告以2,000元保釋。控罪指被告於本月14日在香港國際機場二號客運大樓6樓非禁區位置的G出口機場保安人群管理控制站,襲擊女子尹艷雅,因而對尹造成身體傷害。
機管局上周成功取得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非法及有意圖地故意阻礙或干擾香港國際機場的正常使用,並設關卡,未能出示登機證或工作證等人士不獲准進入客運大樓。高院今將開庭,決定是否延續臨時禁制令。
案件編號:WKCC34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