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helle尚差三個月才滿18歲,根據法例未符資格捐肝。她引述醫生稱母親只有一、兩日時間,情況更一路轉差,到時有肝都沒用,對於未能捐肝感十分內疚。Michelle相信自己三個月後年滿18歲,心智及身體情況沒多大變化,認為已夠成熟決定捐肝救母。
事件引起社會關注,有法律界人士正擬以人權法進行司法覆核,務求法庭批准有關捐贈,但在此之前Michelle必須通過檢測,證明身體和精神健康都符合捐肝條件。不過,司法覆核的成功機會不高,而且鄧婦亦未必能等到法庭頒令。Michelle稱不會放棄拯救母親的任何機會。
消息稱,院方的醫療團隊已經和部份有意捐肝的市民會面,希望盡快找到適合人士。市民可致電瑪麗醫院專線(2255 3838)轉駁肝臟移植中心查詢。
■記者張珮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