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曾蔭權(71歲)昨與妻子拖手到庭,抵埗時全程微笑,神情比上兩次聆訊輕鬆,曾太面容卻十分繃緊。
開庭後曾仍與妻子坐於前排公眾席,未有站起走到被告位置。裁判官見狀即出聲︰「Mr. Tsang, please come out.(曾先生,請出來。)」曾聞言才走上前。裁判官正式下令案件轉交高院審理,整個聆訊只用約5分鐘便完成。
曾與妻子離開法院時沒回應記者提問便坐上私家車離開。消息人士透露,本案暫未知需否排期至2017年方能審理,但認為案情較許仕仁貪污案簡單,應能盡快開審。
控罪指曾在任特首期間批出香港數碼廣播(DBC)牌照申請時,隱瞞他租住屬DBC股東黃楚標的深圳東海花園三層式豪宅,及其妻曾支付黃的公司80萬元人民幣;又於考慮特區授勳提名時,沒向行會申報其中一個提名人何周禮是其豪宅設計師。資料顯示,何在2011年獲頒榮譽勳章。
案件編號:ESCC3247/15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