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三歲的來叔,與妻子及一對子女同住九龍區公屋。來叔原本在酒樓當侍應,惟近年病痛多,除有胃潰瘍、十二指腸出血外,亦有慢性腸胃炎,他被迫辭工養病。
來叔的妻子則在酒樓當洗碗雜工,月薪僅四千多元,由於其妻收入不足以應付一家四口,包括兩名在學子女的生活費,一家人同時向社會福利署申領低收入綜援金。
來叔表示︰「呢幾年屋企雖然窮,但有社署資助,生活勉強都可以過,點諗到自己會衰到俾人打荷包,搞到經濟咁困難。」
來叔早前在銀行提取三千元,準備往房屋署繳交租金,中途被劫,他已即時報警。因他再沒有錢交租,來叔便一直拖欠房屋署一個月租金。
意外發生後,來叔一直感到內疚和自責,近月收到房署的遷出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