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強調,一向有巡查違例建築物,尤其是行人眾多的地區。如發現有新建或正在建造的違例建築物,必定採取取締行動。2006年開始,屋宇署更針對人流密集地區內的違例建築物,清拆玻璃嵌板外牆、廣告招牌及電視屏,以消除這些違例建築對公眾安全的威脅。
本報翻查資料,建築事務監督曾於2006年9月11日向福安大廈平台的業主發出清拆令,原因是平台上有兩個非法搭建物。該兩間僭建屋正好座落於昨日招牌墮地壓死人的店舖之上,兩間屋至今仍未清拆,屋宇署只在土地註冊處釘契了事,繼續容忍僭建物屹立不倒。
資深結構工程師樊紹基指出,平台僭建物會阻礙消防梯升降,一旦有火警發生,救人救火就有困難。大廈設計時也沒有預算平台上起屋,僭建物會導致平台負荷過重,對樓下的商店及途人均帶來潛在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