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茂波妻子前晚發聲明指,09年景捷出售大角嘴海安樓7D單位時,是收取樓價和搬遷費,有記賬在公司利得稅方面報稅,但無交代分拆樓價和搬遷費佔多少,以及會否因而減少計算的印花稅。根據土地註冊處資料,該單位成交價為120萬元,但不少其他單位小業主均表明另收取了160萬元搬遷費。
按當年的印花稅,200萬元以下的物業交易,只須繳交100元,而高於200萬元價格的物業,則須按照不同百分比徵收,介乎230多萬元至300萬元的物業,印花稅應是1.5%,亦即4.2萬元。
記者又先後向負責收樓的田生及身為買家的恒基查詢,田生只表示自己是擔當中介人角色進行併購,有關的物業印花稅由買方的律師樓處理。恒基則回應指,所有收購細節不便透露。 《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