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月4日晚上,女兒電召GOGOVAN由九龍灣返馬鞍山住所,29歲司機鄭偉立疑不熟路,在黃大仙龍翔道一個彎位前50米急速扭軚,鏟上行人路後翻側,右車門飛脫,秀君被拋出車外傷重身亡。司機卻只判監16個月、停牌五年及罰款2,000元。「好諷刺,1條人命值2,000蚊?侮辱緊我個囡!」李女士日做兩份工終捱大兩女,秀君為人孝順,勸她退休享褔,婚後亦將娘家打理妥當。事後李女士受不住打擊患抑鬱,每晚需服藥才能入眠,憶起女兒再不能回家吃飯,甚至不敢煮飯,家人惟有聘請家傭照顧她。
她已向政府申請不論過失傷亡賠償,並去信律政司要求就判刑上訴。GOGOVAN公司事後向家屬發放3萬元恩恤金,但指司機自僱與該平台合作,拒賠人命傷亡損失。家屬批評GOGOVAN不負責任,司機入行門檻極低,質素參差無保障,盼政府加重危駕導致他人死亡罰則,增加阻嚇力。
■記者黃麗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