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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朋友被下令交出10萬保釋金 無業漢向官掟饅頭判囚4個月

蘋果日報 2017/04/06 16:17

普通襲擊掟饅頭范源雄羅徳泉

無業男於今年2月初陪朋友到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因不滿主任裁判官羅徳泉要其友人交出10萬元保釋金,一怒之下將手上的一袋饅頭循裁判官的方向掟,未有人被擊中。無業漢隨後被控普通襲擊罪,他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入獄4個月。
裁判官今於判刑時指,雖然被告未有掟中任何人,而饅頭本身亦不具大殺傷力,但官認為這亦不能忽視,明顯被告是不滿司法人員決定而有如此作為,法庭必須帶出明確訊息,絕不容許任何人就不滿司法決定而訴諸暴力。
被告范源雄(37歲)另因於去年10月阻差辦公而被控,他今亦承認控罪,裁判官強調絕不容許任何人於警方執行職務期間作出阻撓,被告於調查期間逃走並發生糾纏,唯一判刑是即時監禁,故判他入獄4星期,兩罪分期執行。
律師求情時透露,被告於1996年來港,曾任職清潔工人,現無業並為露宿者,國內有一名6歲女兒,但他已跟妻子失去聯絡,全因愚蠢而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