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婆婆疑拒安檢襲擊高院保安 事主供稱遭膊頭撞胸「成個人向後跌」
王婆婆王鳳瑤襲擊女保安安檢普通襲擊
經常現身示威場合的「王婆婆」王鳳瑤被指前年在高等法院大樓襲擊女保安員,案件今日續審,並終傳召證人作供。沒有法律代表的王婆婆表示要保持公民抗命,故不會盤問證人。涉事女保安在庭上供稱,當日王兩度經過金屬探測器均觸發鳴響,遂要求她接受保安檢查,未料王突然朝她衝前,將她撞跌。
被告王鳳瑤(64歲)被控在2019年1⽉22⽇,在高院地下大堂襲擊女保安胡婉鴻。本案已踏入第四天審訊,但礙於王沒有法律代表,開審後多次向法庭申請押後閱讀文件,過往多日均未能處理正式答辯及傳召證人。
王今早自言已準備好傳召證人,惟當裁判官王證瑜要求答辯時,王愕然地表示:「我冇諗過咁快要答辯」。裁判官反指,本案已開審四天,不接納現階段答辯是「太快」,若王不直接回答認罪與否,會視她為不認罪。王最終表示:「我保持沉默。」
王亦坦言「想快啲完結(案件),因為好辛苦,壓力好大」,又指原本準備了大量問題盤問證人,但最後決定保持公民抗命,「唔答辯、唔盤問、唔作供、唔求情,盡量保持沉默。」
控方繼而傳召事主胡婉鴻作供。胡供稱,事發當日早上,她從上司訓示得知「王婆婆」坐在法院門外高舉黃色雨傘大吵大鬧,滋擾法庭使用者,她按指示勸王婆婆到示威區,但王沒有理會。未幾王突然走入法院,吵鬧了一輪,沿安檢通道欲進入法院內,惟經過金屬探測器時機器發出鳴響。
王前行幾步後折返,嘗試再走過探測器,但機器依舊發出響鳴。胡續指,她見王前行幾步後轉身,似是想返回安檢通道,遂將她攔住要求接受安檢。此時,王突然衝向她,側身用膊頭撞向她的胸口,衝力大得令她「成個人向後跌,心口痛有少少,暈一暈咁」。她隨即伸手扶着探測器,因而拉扯到上背。
後來王吵鬧一陣子後才接受安檢,進入法庭,胡則繼續工作。胡稱午膳過後仍感到胸口和背部疼痛,於是報警。警方當日在法院門外截停了王。
當日的保安區主管張蘭綺(譯音 )則供稱,事發時王第二度觸發金屬探測器響鳴後,打算返回安檢區,胡馬上擋住她的去路,王「有少少輕微推開佢」,但不記得王的動作,胡於是讓路給王,「 因為唔可以觸碰到個客人,我哋唔可以阻攔佢㗎嘛。」
張坦言,事發至今兩年半,她對事件的記憶「差唔多可以講唔清晰」,控方於是申請讓張重看她在事發後6天所錄取的證人供詞,裁判官批准。
張重看其供詞後指出,王當時用左膊及手踭撞向胡的胸口,與胡今早所指佢的右膊不符。控方查問下,她直言:「我真係唔係好記得」又續指,胡被王推得後退了一步,需扶著探測器才不致跌倒。及後王見無法返回安檢區,便表示:「響係因為我有條鎖匙喺袋」,說擺拿出鎖匙放在枱上,接受安檢後離去。
裁判官一度問,為何張重讀證人供詞後,作供與較早前有出入,張回應:「因為真係唔記得」,「係我疏忽。」
案件裁定表證成立,王明言要徹底公民抗命,不會自辯或傳召辯方證人,亦不作結案陳詞。案件押後至7月14日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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