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書面答覆公民黨楊岳橋提問時稱,現時政府提供不同的付款渠道供市民繳交政府發出的賬單,如PPS繳費靈、轉數快、網上銀行包括信用卡及銀行轉賬、便利店等,每宗交易收取定額收費,但指涉及商業敏感資料,故未有詳細提供個別付款渠道的費用水平資料,僅稱經相關付款渠道處理的交易,每宗所涉及的政府開支平均約為3元。而電子支票則透過政府設立的「電子支票支付」網站收取,並不牽涉營運商的交易費用。據政府回覆所見,政府相關的電子繳費服務支付的總開支則每年遞增,由2014/15財政年度的1,740萬元,增至上年度2018/19財政年度的2,200萬元。
■記者梁銘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