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週刊》交易原本總代價為3.2億元,港台業務各佔一半,惟最新通告指,經訂約方進一步磋商,雙方簽署文件,黃浩僅須為香港《壹週刊》支付1.08億元,主要原因是減去5,200萬元,當中4,000萬為已付的初步保證金,200萬元為豁免買方搬遷資訊科技系統產生的費用,1,000萬元原由買方扣起、待《壹週刊》出售後達到一定目標再退還予壹傳媒,但集團現決定放棄取回該筆款項。
換言之,黃浩毋須支付上述1,200萬元,變相壹傳媒減價出售香港業務。
完成出售香港業務同日,壹傳媒要求黃浩就台灣資產支付初步保證金4,000萬元,最後餘款9,500萬元。截至目前,黃浩已付保證金仍為6,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