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屍兩命】醫管局建議裁定死於自然 官:即係醫院有錯有延誤,要死都要死?
胎死腹中穿羊水一屍兩命瑪嘉烈
31歲孕婦穿羊水入院,院方未發現問題,她入院後出現嚴重子宮內膜炎,又出現手術延誤5小時,孕婦最終因敗血引致多項器官衰竭身亡。死因研訊繼續,醫管局律師向陪審團指,應裁定孕婦死於「自然」,有公眾席人士不禁歎氣,裁判官也問,「即使醫院有錯有延誤,要死都要死,你喺咪咁嘅意思?」
醫管局律師在結案陳詞前,率先向家屬致慰問,但隨即指出,本法庭不是追究責任而且現實是醫生不能預知未來,醫學決定都基於臨床情況。律師指,陪審員應裁定死者王詠欣(終年31歲)死於自然。死因審裁官黃偉權反問「自然?如果有延誤,仲係自然?」
醫管局律師回應指,有可能致命的元素一早出現,即使醫療介入,也對結果沒有影響,則屬死於「自然」。黃官反問:「如果醫得到唔醫呢?」並舉例,假如一個人感冒入院,因醫院延醫導致肺炎而過世,也是死於自然?律師回答「係」,又引案例支持說法。
黃官不禁問,「 即使醫院有錯有延誤,要死都要死,你喺咪咁嘅意思?」律師重申應裁定死於自然。家屬律師簡短回答,本案死者根本不應死亡。
家屬律師又指,一宗發生在年輕夫婦身上的悲劇,令本來一個期待男嬰誕生的家庭,只留下丈夫曾坤洪一人生活,要獨自照顧自己。站在家屬角度,悲劇的開端是2015年11月20日,當時前往瑪嘉烈醫院上產前課,剛好教導分辨「失禁」與「穿羊水」,死者誤會穿羊水一定是穿得「一地都係」,對自己接觸下體有水流出,只誤會是失禁。而夫婦因為相信公營機構而前往瑪嘉烈求診,詎料先是急症室醫生沒有照胎水,接著是血庫與病房溝通出錯,種種失誤令事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