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7月反修例運動中,沙田新城市廣場爆發激烈衝突,當日有警員疑被人咬甩手指。一名便衣警署警長衝入廣場驅散示威者時,聲稱被人用傘尖插中身體,涉案男子被控襲警罪,案件昨開審。庭上播放新聞片段,可見警長用手將面向他的被告的頭部按下,但無見到被告用傘插向他,控方則指「電光火石」間,「片段影唔到唔代表冇發生」。
現駐守新界衝鋒隊第三隊的警署警長陳明德供稱,案發時駐守新界南總區應變大隊。去年7月14日晚約10時,他接報指有警員在商場內遇襲,遂與兩隊機動部隊警員衝入商場「拯救」同袍,及後發現大批示威者向上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