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渡惡法】林卓廷就「速龍制服冇位論」報案 朱凱廸擬提請司法覆核
林卓廷反送中速龍小隊逃犯條例
【新增:朱凱廸擬就「速龍小隊」身上無編號申請司法覆核及新增動新聞】
民主黨林卓廷今午到灣仔警總,就周三(19日)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在立法會會議上解釋「速龍小隊」位置沒有展示警員編號一事報案,質疑李向立法會提供失實資料,包庇濫權警員,促警方徹查李家超是否干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議會陣線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就向盧偉聰發出律師信,要求盧解釋原因以及承諾所有警員未來行動時會展示警員編號,若明日下午4時半前得不到正面回應,或明日仍看到有警員不展示編號,將會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判斷有關做法是否合法。
朱凱廸議員助理岑敖暉表示,經諮詢法律意見,已由律師文浩正委聘資深大律師潘熙向盧偉聰發出律師信。岑指沒有展示編號的速龍小隊成員在6月12日執勤時,有可能違反香港刑事法律的行為,認為當局可能是刻意為之,包庇速龍小隊的違法行為。岑敖暉續指,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日在立法會聲稱制服上無位置展示編號,但晚上已有傳媒發現6月9日速龍小隊執勤時有展示編號,要求李家超交代是否刻意誤導和公然講大話,又指若明日再見任何一名速龍小隊警員不展示編號,會立即入稟申請司法覆核。
朱凱廸補充指,其法律代表的觀點是根據歐洲和不同地區案例,每個執勤警員都應能在事後能辨認其身份,又稱明白警員在執行秘密任務時可能會不展示編號和身份,但處理群眾活動的警察是公開執勤,看不到有理由能不展示編號。
至於到灣仔警總報案的林卓廷,就質疑李家超的言論是公然欺騙立法會議員及公眾,包庇及鼓勵濫權、違法警員。他續說,李家超有30多年警務人員經驗,深知警員必須展示其編號,他昨日言論明顯不符事實,「呢個大話係李家超蓄意講岀嚟,定係受警務處嘅人員誤導,我認為必須要徹查」。林提到,警方於近期鎮壓市民集會時,岀動大量沒有展示編號的「速龍小隊」,批評他們穿戴面罩及全套制服,根本難以識別他們的身份,並反問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大量警員濫用暴力,圍毆倒地示威者、攻擊傳媒,佢哋戴晒面罩,冇仼何警員編號,我哋又點追究呢啲濫權警員?」
民主黨議員涂謹申亦去信李家超,要求解釋「速龍小隊制服冇位」言論,又質問警方是否於6.12當天,已決定會使用過大及不合比例的武力去對付示威者,因此當天「速龍小隊」警員身上的制服沒有展示其警員編號,以避免被人識別及往後的調查,「又或是於6月12日當天,有非特別戰術小隊警員獲准或受聘去處理示威活動,因而使用過大及不合比例的武力去對付示威者?」
民權觀察亦質疑警方是蓄意指示「速龍小隊」不展示警員編號,嚴正要求警方交代是否曾下達有關指令,同時譴責保安局局長及警方在「速龍小隊」未有展示警員編號一事上,向公眾、立法會、監警會提供虛假的資料。
《蘋果》翻查當日片段,6月9日晚上,俗稱「速龍小隊」的特別戰術小隊,在立法會示威區現身清場時,部份警員制服上仍有編號,並印於背心前面右上方位置。惟當時速龍小隊的制服並不一致,有隊員穿着印有警員編號的背心,亦有隊員沒着背心,制服亦不見任何編號。當晚速龍小隊與防暴警察聯手清場,將示威者及記者一律趕離立法會示威區並築起防線。從影片可見,站在防線第一線的是防暴警察以及無編號的速龍小隊,有編號的速龍警員則退守二線。及後示威者退至告士打道,速龍小隊推進清場,當時亦有穿着背心制服的警員,但已不見背心右上方的警員編號。
警方回覆查詢時重提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的說法,指特別戰術小隊的特別工作服是根據行動及戰術上的需要而設計,工作服的設計是沒有位置展示警員的編號。惟警方同時表示,同事在行動中會盡可能展示警員編號,並稱明白公眾關注事件,會作出檢視及適當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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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reo.gov.hk/ch/voter/gcnr.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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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卓廷(中)質疑李家超向立法會提供失實資料,包庇濫權警員。黃耀興攝
林卓廷等人到灣仔警總就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在立會會議上解釋「速龍小隊」位置沒有展示警員編號一事報案。黃耀興攝
涂謹申去信李家超,質問警方是否於6.12當天,已決定會使用過大及不合比例的武力去對付示威者,因此當天「速龍小隊」警員身上的制服沒有展示編號,以免被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