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自上月15日實施法例後,表明執法人員在首個月會先以口頭警告方式,勸喻司機在停車時熄匙;若果司機無視警告,才會發出罰款通知書。執法人員在首一個月向違反停車熄匙規定的司機發出約460個口頭警告,所有司機都遵循執法人員的勸喻。環保署人員在各區向司機派發宣傳單張時,也留意到大部份司機停車後已自覺熄匙。
環保署指首月的寬限期已過,明日起會嚴格執法。為減少汽車引擎空轉所造成的環境滋擾,《汽車引擎空轉(定額罰款)條例》規定,司機在停車時,不可在60分鐘內運作引擎合計超過3分鐘。違例的司機會獲發罰款通知書,被定額罰款3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