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Cam-Fis時代廣場分店位於該商場六樓,現時仍在營業當中。入稟狀指,原訴人時代廣場有限公司於○二年與被告錦峯戶外用品有限公司,簽訂三年租約,至今年九月二十四日期滿。根據租約內容,被告需要負責店內所有電線及用電設施的維修及保養,並要為任何因用電設施失靈而引致的破壞及損害負全責。
入稟狀續指,該店於去年十一月三十日凌晨四時許因電箱失火觸動自動灑水系統,導致該店舖及商場其他部份出現嚴重水浸及漏水,並因而破壞電梯、防火閘及假天花等設施。原訴人遂入稟向被告就維修設施所需費用索償至少十三萬八千元。
案件編號:HCA157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