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昨舉行聽證會,逾20個團體出席,逾半數包括旅遊業(外遊)領隊及導遊工會、旅遊及文化發展協進會、導遊總工會、消費者委員會,表明支持由獨立機構或政府負責規管。消委會總幹事劉燕卿認為,規管模式必須全面、具認受性、持平公平、具問責性、具持續性;保留雙軌制或只將部份規管職能轉移,是缺乏認受性和問責精神,「比較之下,另外兩個方案係有公信力、有獨立性,規管亦都統一,可以加強監管」。
擁有旅議會會席的團體成員,包括港台旅行社同業商會理事長解存金、香港日本人旅客手配業社協會徐王美倫等,則支持繼續由旅議會進行規管,又否認旅議會「自己人管自己人」。
多名議員力撐由獨立機構或政府負責規管,同時提醒政府須處理內地零或負團費問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黃灝玄表示,立法規管團費有一定困難,並呼籲各持份者7月15日諮詢期完結前向政府提交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