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釣魚機被指出千失萬元奬金 地盤工用石屎槍射店舖東主囚28月

蘋果日報 2019/12/19 12:18

有意圖傷人釣魚機楊永松

地盤工人到非法釣魚機舖贏得1.5萬元,卻被機舖東主指他出千,拒絕付奬金。地盤工辯稱多番追討不果,同時知悉東主會糾黨襲擊他,於是帶同裝有金屬BB彈的「石屎槍」旁身,沒料在街頭跟東主相遇,見對方揮動水喉通施襲,於是開槍射金屬彈珠還擊。法官指可理解工人的動機,但不接受其行為,並明言不接納他為了自衛才帶同石屎槍的說法,今判他入獄兩年四個月。
被告楊永松(34歲)有五項刑事記錄,其中兩項是管有攻擊性武器。他早前承認一項有意圖傷人罪,指他於今年4月12日在深水埗長沙灣道249號對開非法及惡意傷害羅智群,令羅身體嚴重受傷。
辯方早前求情時稱,被告於事發前一日被困釣魚機店舖內,需爬窗逃走。為了自身安全,被告遂從地盤拿出「石屎槍」備用,但他擔心「石屎槍」威力太大,故改用金屬彈珠。被告當時需到警署報到,在街頭巧遇事主。
法官彭中屏不認同被告巧遇事主的說法,但同意事主非善類,被告遇上事主一夥襲擊才還擊。彭官可理解被告的動機,但不接受其行為,事發現場為鬧市巴士站,被告持槍指向事主,事主一度逃至行人身旁。彭官指石屎槍是危險武器,容易誤傷途人。
案情指,事發當日正午,被告手持手槍狀物體,到釣魚機店舖找事主羅智群,但僅得黃姓女職員在場。被告離開店舖後,女職員嘗試化解事件,同晚到其他遊戲機中心欲找被告,卻僅找到被告友人。友人向女職員稱,如果當晚不能解決事件,事主會被斬。女職員遂致電事主。
同日晚上10時,被告在長沙灣道遇上事主,向事主開槍,事主右臂受傷。警方在事主的傷口發現金屬彈珠碎片,其後在被告住所檢獲同類金屬彈珠。據了解,事主早前承認藏有攻擊性武器罪,判監十個月,現正服刑;而被告友人亦涉刑事恐嚇,正被通緝。
【案件編號:DCCC593/19】
記者 戴國輝
-----------------------------
【匿名港警爆大鑊】
韓國KBS時事節目《時事直擊:香港 被自殺》
一按即睇
empty
empty